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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4月13日 星期二

強迫型行為

強迫症 患者苦於內部的衝動無法遏止,
而不斷做出明顯不利於自己的行為。



常見的有,重複洗手、檢查、和
重複無意義的思考(obsession) 等







性慾高漲 且 強迫愛血拼 新流行的 行為異常



中時電子報╱黃天如/台北報導 2007-11-03 04:35



一名卅歲已婚男子青少年時期開始就同時出現「性」強迫及「購買」強迫,必須不斷消費及從事性行為才能滿足潛意識中莫名的空虛。醫師表示,這項行為並非躁鬱症,但所表現的強迫性購買行為在文獻中很少見,近年精神科門診中卻愈來愈頻繁,值得醫界重視。



台北三總精神醫學部主治醫師陳志剛表示,這名日前黑著眼圈主動至精神科求助的男子,自述從十九歲開始,就深陷在「停不了」的血拼與性慾中。



影響所及,十年來他每天都馬不停蹄地四處兼差,最多時曾同時身兼六、七份工作,諸如工地粗工、pub服務生、推銷員等他都做;好不容易每個月辛苦賺來三萬多元,舉凡衣服、色情錄影帶、電玩遊戲看到什麼、就買什麼,平均不到十天就花個精光。



陳志剛強調,跟尋常偏好購物的民眾相較,精神科定義的強迫性購買(Compulsive Buying)必須同時符合的幾個「特性」,分別是:即便支出大於收入亦在所不惜;購買行為前極度焦慮,買後便完全放鬆;買來的東西通常不用,只是堆在家裡,不會拿來到處炫耀。



除了強迫性購買,該名男子還同時合併「性強迫」,
陳志剛說,這在精神科中尤其少見,全世界目前只有零星個案。



陳志剛表示,在性渴求的表現上面,這位已婚的個案除會不時花錢買春,還同時陷入多起婚外情、一夜情,實在「忙不過來」時,還要用自慰來解決性需求,且常每天自慰多達廿次以上才覺得夠。



他說,跟一般較常見的躁鬱症導致強迫性行為的患者相較,這名男子的情緒起伏並不大,比較不會暴躁易怒或多日狂喜,因此,臨床上若開給躁症藥物效果不大。



只可惜該名男子沒有等醫師找出適合的方法幫助他,只來門診一次後就失聯了。



陳志剛強調,類似這名男子的個案就跟其他諸如強迫性反覆洗手、檢查開關瓦斯、偷竊癖、戀童癖…一樣,不透過他們選擇表現的管道「發洩」就會感到異常焦慮,故一般治療上會開給情緒穩定劑,再配合支持性的心理治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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