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3~1985年間,龍治民在陝西商洛地區商縣楊峪河鄉(現商洛市商州區楊峪河鎮)王墹村村製造了新中國最大的個人惡性殺人案,被稱為「新中國第一刑事大案」,在自己家中連殺48人,並將屍體埋在自家院中,這48條性命僅換得573元。他神志正常,無任何精神症狀,反應敏捷,在人類智能中屬聰明人。龍治民照片大量流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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